至2020年底,廣州市新增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項目,按利用知識產權質押實際獲得貸款額的2%給予補貼(質押期限不足一年的,按實際產生利息的50%,最高不超過所獲得貸款額的2%予以補貼),對同一單位的支持最高不超過80萬元。